招生考试网
学历类|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   外语类|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
资格类|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   财会类|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
工程类|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   医学类|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
计算机|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|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
 招生考试网 - 公务员考试 - 事业单位招聘 - 辽宁 - 正文
辽宁沈阳市2011年级机关公务员体检
来源:南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1-7-20 15:02:50 【字体:小 大】

根据《2011年度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(工作人员)公告》,列入2011年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(工作人员)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将于近日进行,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  一、体检项目和标准

  体检按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,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中已经检查的项目不再检查。

  二、体检要求

  1、考生自带体检费用,体检费为500元左右。

  2、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,不要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,禁食、水。体检后,医院备有免费早餐。

  3、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,切忌迟到,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,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4、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,遵章守纪,不得隐瞒病史,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,否则一经发现,根据《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。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。

  5、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可以进行复检。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,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
  三、体检时间、地点安排

  (一)报考沈阳市党群系统公务员(工作人员)的考生,体检时间定于7月23日-24日,具体安排及所需携带材料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考生,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。

  (二)报考沈阳市政府系统公务员(工作人员)的考生,体检时间定于7月23日-24日,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、2011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(工作人员)笔试准考证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安排见附表。

  咨询电话:

 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:024-81586767

 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024-22539047

  附件: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 政府系统7月23日体检人员名单

  政府系统7月24日体检人员名单

 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

 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

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: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.icio.us
  • 上一个文章:

  • 下一个文章: 没有了
  •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    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